看:以目视物。
读:看着文字念出声来。
朗读:清清楚楚地高声读诵。
相较于速度而言,看快于读,因为看只是眼睛的动作,读,却要心眼口统一到位才行。而朗读,更是蕴含了音调和韵律。
我们习惯了“看书”,总觉得“读书”那是孩子才做的事,而“朗读”更是带有表演的性质。看书的人或许不少,但读出来的人,着实不多。
小汤同学不喜欢“读书”,觉得麻烦。他喜欢看!他看起书来很快,一目十行,看完之后,再反复,可以看好几遍。而不管在哪个角落,拿起书,就安静下来,直到文章或者故事告一个段落。而一旦看起书来,是怎么都叫不应的,这点颇让人恼火。常常怀疑他看书只看剧情(虽然我也是),但看完之后过几日又再看,看得又是什么呢?不解,也说不上来他的习惯是好是坏,反正与我不一样。
我喜欢从作者介绍,从序开始,手里转着笔,一个字一个字往下看,看到觉得有意思的地方,要用波浪线划出来。如果没看明白,或者说分心了,需得再回头看。但如果书看完了,是很难让我再看第二次的。记忆里我翻过几遍的书很少,《基督山伯爵》《傲慢与偏见》《简爱》和《飘》,也只有这几本看过两遍以上。现在心思浮躁,能从头到尾看完一本书就很了不得了。所以,我的习惯也确实不好。有时候看完还特别想写读后感。但自己的理解又不到位,写的就显得可笑了,只能自娱罢了。
所幸,现在和儿子能看一类书,看完两人还能讨论一下,颇有意思,比如《摆渡人》,里面有一句话,记忆尤为深刻:如果我真的存在,也是因为你需要我。
其实,我想我与他的方式若能结合,应是最好的。只不过,各有各的喜好,实在无法融合。
与他不一样的,我还喜欢读出声来,遇到好词妙句,我就忍不住读两遍。这个,似乎,小汤同学只对西游记里孙悟空和金角大王打架的片段有过。他能背下打架的招式,大概这就是男孩子的喜好吧!
小时候,启蒙老师黄老师教过我们“朗诵”,那时候觉得朗诵是件神圣的事。文章一经朗诵,就变得饱含深情了。文字从一个个平面的黑影,从唇间跳跃而出,成为舞动的精灵。
但我做得不好,所以很少朗诵,大概只能在小家伙面前表现表现。
某次聚会,一直让我崇敬的带着学者气息的小舅,突然挑了一下他那倔强出挑的眉毛,微笑着说“来,表演一个朗诵!”
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知晓我喜欢读文章的,但那一刻,却有种被了解的欢喜。小舅说喜欢我的文字,这一直让我受宠若惊,因为我的文字实在过于平淡。但被他肯定,又着实让我欢喜。果然,女人心思,千转百回。只一瞬间,我就从惊讶到感激,从欢喜到害羞,从犹豫到拒绝,转了九九八十一回了。
想来,我也着实可爱。能这么直白地说自己,能不可爱么!
最近翻起了小家伙的《唐诗素描》,原是他背书,结果我拿起书,就放不下了。如果说诗人的文字精炼,那我却不得不赞叹旁边的那篇小短文的优美。既解释了诗意,又展开了画卷,我忍不住又读出了声!
文字和声音的结合,因为韵律,变得更加美妙。
立体的文字,抑扬顿挫的声音,就像打开了古老的留声机,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别样的世界。
因为浮躁的心,看书、读书变得道阻且长。那么,慢下来吧,让文字一个一个从眼前走过,从嘴里吐出,从心里开始。
来源:公众号“蔓草随录”